財政部、稅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稅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條例遵循增值稅法的規定,與現行增值稅制度相銜接,并結合實際情況和征管需要明確具體規定,包括總則、稅率、 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附則等六章五十七條內容。
(一)總則。對增值稅法規定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等稅 制要素進行細化和明確。一是明確應稅交易中貨物、服務、 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定義范圍(第二條)。二是對納稅人中 的單位和個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解釋(第三 條、第六條、第七條)。三是明確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 費的情形(第四條)。四是明確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分別注明 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第五條)。
(二)稅率。對增值稅法規定的出口貨物、跨境銷售服 務和無形資產有關范圍進行明確,對涉及多個稅率、征收率 情形的適用規則作細化解釋。一是明確適用零稅率的出口貨 物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范圍(第八條、第九條)。二 是明確一項應稅交易涉及多個稅率、征收率時的稅率、征收 率適用規則(第十條)。
(三)應納稅額。對增值稅法規定應納稅額的相關條款 進行具體細化,包括進項稅額的抵扣辦法、抵扣規則、不得 抵扣的進項稅額范圍等。一是明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辦法 和扣稅憑證范圍(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二是明確因銷售 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稅額、銷售額 的扣減方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三是對價外費用、核 定銷售額、非正常損失項目等進行細化明確(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四是明確貸款服務、非應稅交易對應 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 五是明確購進貨物、服務對應進項稅額的抵扣規則(第二十 三條、第二十四條)。六是明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 動產對應進項稅額的抵扣規則(第二十六條)。
(四)稅收優惠。一是明確增值稅法規定的免征增值稅 項目的具體標準(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三條)。二是明確稅 收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標準、條件和稅收征管措施等應當 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第三十四條)。三是對納稅人未單獨 核算增值稅優惠項目,或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各種手段違法 違規享受增值稅優惠的情形作出規定(第三十五條)。
(五)征收管理。對增值稅法征收管理相關條款進行細 化規定。一是明確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資管產品運 營等特殊情形納稅人的規定(第三十六條)。二是明確境外 單位和個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內不動產的,應當委托境內單位 或個人為境內代理人(第三十七條)。三是對增值稅納稅義 務發生時間進一步細化解釋(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四條)。 四是明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起始時間、總機構和分支機構 匯總申報納稅具體情形、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等預繳 稅款情形等規定(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 五是對退(免)稅計算辦法、退(免)稅申報期限等作出規 定(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五條)。
(六)附則。明確了條例施行時間(第五十七條)。
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