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12-10 19:11
確認了。
12月10日,市場有傳聞稱,香港證監會、香港交易所(簡稱“港交所”)于上周五(2025年12月5日)聯名致函IPO保薦人,稱旨在表達監管層對近期所遞交的新上市申請中所觀察到的質量下滑,以及某些不合規行為的監管關切。此封聯名信函發送給了所有負責IPO保薦的銀行。
據悉,信函提及的不合標準的情況可能包括:所提供的上市文件品質差劣,審查不足,如涉及業務模式的描述不夠清晰、過度使用宣傳用語;選擇性呈現行業數據以夸大上市申請人的市場地位;保薦人未能及時回應監管機構的意見,哪怕已給予明確的指示,仍有保薦人對個案的基本事實都缺乏認知;保薦人在招股階段未能按既定時間表遵守相關的流程,甚至曾出現個案在處理一些關鍵監管流程(如審查配售的承配人以發布配發結果)時投行的負責代表未能及時聯絡、或被指派的人不具備足夠知識處理,導致未能滿足招股階段所規定的時間表等。
對此,證券時報記者從港交所獲悉,港交所確認與香港證監會就上市申請相關事宜聯合致函保薦人。
港交所表示,為了推動資本市場的蓬勃發展,港交所致力確保新上市申請的審核能及時且嚴謹進行。同時,港交所也積極與發行人、保薦人及專業顧問保持緊密溝通,以確保提交的上市資料內容完整并維持高質素。
港交所還表示,2024年10月,香港證監會與港交所發布的聯合聲明,已明確列出了對上市文件的質素要求。港交所將繼續與各方攜手合作,進一步提升上市市場的質素,致力于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領先上市地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