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
李映泉
08-12 11:52
人民財訊8月12日電,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為落實中美經貿會談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自2025年8月12日12時01分起,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規定的加征關稅措施,在90天內繼續暫停實施24%的對美加征關稅稅率,保留10%的對美加征關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