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
05-10 07:53
人民財訊3月28日電,中國證監會新聞工作辦法發布,證監會依法主動公開各類監管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新聞發布:
(一)涉及資本市場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改革事項,關系公眾和市場切身利益,須向社會通報或公開征求意見的;
(二)社會輿論已經或可能廣泛關注的熱點事件,屬于監管職責范圍之內應予以公開說明的;
(三)對已發布或公開征求意見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項需進一步闡釋說明的;
(四)對監管對象采取重大監管措施、重大案件立案調查以及決定終結調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
(五)組織重要工作會議和重要活動;
(六)資本市場整體運行情況和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情況,需及時向社會公布的;
(七)其他需及時對外進行新聞發布的事項。
發布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項,應對具體內容進行解釋說明。